关于编制2024年校内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
为科学、完整、合理编制2024年校内部门经费预算, 保证学校事业正常运行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实施部分预算下达到二级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编制2024年校内经费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校内经费预算编制遵循的原则是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全面预算,统筹安排;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勤俭节约,注重绩效;强化专项的论证与管理。
二、填报要求
编制预算须按学校规定的申报条件、程序和规范文本格式申报。无明细开支计划和依据的,不得纳入年度经费预算。
(一)各二级单位专项业务经费预算
各部门、各学院填写《部门(学院)专项业务经费预算表》(附件1)。此表仅需填写各部门(学院)开展专项业务产生的经费。各项包干经费(如日常办公、学生活动经费、教研活动经费、党员活动经费等)无需填报,由财务部根据各部门相关人员数量核定(各学院党组织人数见附件4,请核对,如有误请向财务部提出)。
(二)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项目入库
在2023年项目建设库的基础上,通过收集各单位的报送数据进行整合更新,建立2024年项目建设库。该项目库主要包括专项建设类(含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信息化及网络建设项目)、基建类(5万元以上道路房屋维修、水电维修及安防工程)等项目。
有上述建设需求的二级单位,请填写《部门(学院)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进行申报入库,无需求的不用填写。2024年下达的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将库内选择项目进行安排。
(三)人员经费预算
全校人员工资、酬金、节日慰问金等人员经费预算,由组织人事部填写《人员经费预算表》(附件3)进行统筹安排。
(四)全校性项目统筹
全校性项目由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在附件1中统一填报,各学院无需单独填报。相关项目明细及对口职能部门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统筹部门 | 说明 |
1 | 校内大型演出集会 | 党政办公室 | 含预算年度内的校内大型演出,不含校运会经费(校运会经费由体育学院申报)。 |
2 | 办公设备(用具)添置 | 党政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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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教学用具(耗材)采购 | 教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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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息化设备维修维护 | 教育技术与网络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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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零星维修维护 | 后勤保卫部 | 主要为基建类,不含信息化设备。 |
6 | 勤工助学 | 学生工作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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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项目预算直接下达至统筹部门,其他部门(学院)在开展相应业务前,需先向统筹部门提出经费申请(即事前审批)。
三、预算编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建立2024年项目建设库(7-11月)
在2023年项目建设库的基础上,通过收集各单位的报送数据进行整合更新,建立2024年项目建设库。2024年下达的省级以上专项资金将库内选择项目进行安排。
(二)编制人员经费预算(10月,已完成)
由组织人事部统筹编制。
(三)各部门(学院)编报专项经费预算(11月)
请各部门按本通知第一、二点的填报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1、各学院、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核对本单位党员、师生人数(附件4)。各单位专任教师、党员人数已由组织人事部提供,学生人数已由教务部提供。如有错漏,请直接向财务部反馈。
2、各部门(学院)填写《部门(学院)专项业务经费预算表》(附表1)及《部门(学院)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按需填写),于11月30日前将电子表格发送到财务部邮箱 gmyscws@163.com.
(四)财务部编制预算初稿(11月)
财务部于12月5日前完成预算初稿编制,提交党委会讨论。
(五)预算初稿发回各部门征求意见(12月)
各部门针对预算初稿提出修改意见,于12月7日前将意见发送至财务部邮箱gmyscws@163.com.
(六)财务部编制预算草案并提交党委会、教代会讨论(12月)
财务部编制预算草案并提交党委会、教代会讨论,于2024年1月前将党委会、教代会讨论通过的年度预算下达至各部门(学院)。
特此通知。
财务部
2023年11月23日
附件1:____________(部门、学院)专项业务经费预算表.xlsx
附件2:____________(部门、学院)省级以上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