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通报(2021年9月)

发布时间:2021-09-23浏览次数:141

 

 

关于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的通报

20219月)

 

有关部门、二级学院:

为督促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支持学校重点项目建设的积极作用,根据《广东省市县财政支出进度考核办法》、《关于建立财政资金支出进度考核与部门经费挂钩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建立转移支付资金收回与市级机关绩效考核挂钩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现将20219月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通报如下:

一、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情况:

(一)2019年我校获得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共1198万元,目前已完成支出1110万元,未支出88万元。

(二)2020年我校获得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共1237万元,目前已完成支出760.30028万元,未支出476.69972万元。

(二)2021年我校获得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共1245万元,目前已完成支出0万元,未支出1245万元。

具体未支出情况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专项资金支出工作。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进一步提高抓专项资金支出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分析研究,切实找准资金支出进度慢的原因,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

(二)强化协作,及时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问题。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加强沟通联络,积极协调配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及时协商处理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部门间无法协调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报告,提请学校协调解决。

(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资金支出任务。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2019年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必须于10月底支出完毕,20202021年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必须于11月底支出完毕。超期未能完成支出的资金一律由上级财政部门回收处理。

 

 

附件:附件1.2019-2021年中央、省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月报表(未完成支出部分)202109.xlsx

 关于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通报(2021年9月).pdf

 

财务部

2021923

 

 



拟稿:刘峥嵘审核:签发:刘峥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