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启用公务卡结算的通知及公务卡使用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01浏览次数:4428

 

·         关于全面启用公务卡结算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从202231日起,我校全面启用公务卡,用于日常的公务支出结算。公务卡启用后,教职工的公务支出均需使用公务卡或对公转账结算,财务部门将不再办理现金(含对私人账户转账)报销事宜现将公务卡使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适用范围:以现金方式支付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和零星购买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16项,详见《附件1: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二、公务卡使用及报销流程:职工因公务支出需要,以本人公务卡进行刷卡消费,并取得相应发票和经本人签名的消费交易凭条(POS单),在规定的到期还款日前五个工作日(各人还款日可能不同,请登录建行网银或致电信用卡服务热线确认),持卡人持发票、POS单及报销的相关凭证到财务处办理报账。财务审核通过后,通过财政、银行支付系统即完成公务卡的还款手续。

三、公务卡使用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公务卡使用指南》,同时特别注意:

1、教职工在收到公务卡后,请及时激活并于2022年7月前使用一次(公务支出或私人支出均可)

    2、留意公务卡还款日期(每人的还款日不同),务必自行致电建设银行客服(95533),通过人工客服,要求绑定本人的任意一张储蓄卡进行每月自动还款;

    3、请在规定期限内报账。报账时,在报销凭证--经手人签名处备注公务卡号码,后附刷卡凭证或截图。

    三、公务卡使用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四、应用举例

    如支付论文版面费:虽然版面费不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内,但由于其金额一般超过1000元,因此教工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支付:

    1、公对公转账。报销人凭论文录用通知、缴费通知及其他相关附件,按照财务报销流程,申请将版面费从学校公户转账到出版社公户。待对方收到款项,开出发票后,报账人再及时将发票交回财务部;

    2、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报账人可以提前将本人公务卡绑定到微信,如果对方出版社有收款码,可以通过扫码支付,支付方式请选择公务卡。此方式也适用于其他业务支出。

      特此通知。以上附件可在财务部网页下载。

                                                                     

                                                                             财务部    

202231

附件1-2电子版附件1-2:强制结算目录及使用指南.rar


附件1:
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特别提醒:以下所列项目,均指2万元以下(特殊情况,经申请可提高至5万元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限额以上应以对公转账方式结算。
序号公务卡结算项目备注
1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印刷费指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咨询费指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4手续费指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5水电费指单位支付的水费、电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6邮电费指单位开支的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支出。
7物业管理费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8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出差支付的住宿费购买机票支出等。
9维修(护)费指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等支出。
10租赁费指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它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11会议费指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支出。
12培训费指各类培训支出。
1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专用材料费指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1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维护费、保险费、租用费等支出。
16其它交通费用指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拟稿:刘峥嵘审核:签发:刘峥嵘